長江商報消息 “健全預算制度”“健全稅收制度”“完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主要任務。
專家認為,新一輪財稅改革直面關鍵問題,將有助于建立健全與中國式現代化相適應的財政制度,為更好發揮財政職能作用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加強財政資源和預算統籌
《決定》提出,健全預算制度,加強財政資源和預算統籌,把依托行政權力、政府信用、國有資源資產獲取的收入全部納入政府預算管理。
多位專家分析,在收入方面,要加強財政資源統籌。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岳樹民認為,上述要求對稅制改革有著深刻的影響,也是符合系統觀念的一個體現。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和預算統籌,有利于從統籌發展與安全、財政安全和可持續性、經營主體合理預期與長遠發展、財政收入適度與適當減輕關鍵領域關鍵環節稅負的角度來考察和推進稅制改革。
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羅志恒表示,將政府所有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既規范了預算管理,又有利于強化財政資源的統籌能力,還有利于促進全民所有的資源在更大范圍內實現更加公平的共享。
管好支出則是預算管理的另一項重點。《決定》提出,深化零基預算改革。方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蘆哲介紹,零基預算的核心理念是在每個預算周期都從零開始重新評估和制定預算,零基預算改革的目標是實現財政支出“有增有減、有保有壓”。羅志恒認為,在財政緊平衡背景下繼續深化零基預算改革,有利于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積極財政政策提質增效。
在預算管理方面,中央財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農辦主任韓文秀表示,要統一預算分配權,提高預算管理統一性、規范性。防止和克服“錢等項目”的現象,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推進預算安排與存量資金的有機結合,加大財政資金統籌和支出結構調整力度,規范各領域、部門和單位預算支出管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預算收支規模。
優化稅制結構
健全稅收制度、優化稅制結構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此次《決定》首提“研究同新業態相適應的稅收制度”,備受關注。
岳樹民認為,從目前來看,現行稅收制度和新經濟、新業態、新動能的適配性相對較弱,存在不匹配之處,因此需要研究數字經濟在數字技術、數據資源廣泛應用情形下,新業態、新模式、新方法的稅收政策與制度適用問題,包括優化完善現行稅制、創新新稅制等多個方面。
健全直接稅體系是優化稅制結構的重要任務。羅志恒表示,目前,我國直接稅占比仍然偏低,不利于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經濟穩定和收入分配調節。健全直接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在全部稅收中的比重,有利于優化稅制結構、增強稅制的收入分配調節功能。
健全稅收制度還需健全地方稅體系。在這方面,《決定》明確了“推進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并穩步下劃地方”等具體任務。
財政部副部長王東偉日前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將推進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并穩步下劃地方,統籌考慮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稅收征管能力等因素,分品目、分步驟穩妥實施,拓展地方收入來源,引導地方改善消費環境。研究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為地方附加稅,授權地方在一定幅度內確定具體適用稅率。
完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
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是政府間權責劃分的基本組成部分。《決定》提出,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
在收入劃分層面,要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稅源。財政部預算司司長王建凡介紹,將推進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并穩步下劃地方,優化共享稅分享比例。規范非稅收入管理,適當下沉部分非稅收入管理權限,由地方結合實際差別化管理。
在事權與支出責任方面,要適當加強中央事權、提高中央財政支出比例。羅志恒表示,我國中央政府支出占比遠低于大多數經濟體。特別是在區域外溢性較強的公共服務領域、風險統籌要求較高的社會保障領域、社會公平性要求較高的教育和醫療領域等,中央政府承擔的支出責任仍顯不足,不利于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及區域協調發展。
在光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高瑞東看來,中央財政事權多集中在國防、外交、糧油物資儲備等方面,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如社保、教育等仍是地方承擔主要的支出責任,未來中央和地方在共同事權上的支出責任分配將進一步優化。
財政轉移支付體系也將進一步完善。王建凡介紹,將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清理規范專項轉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提升市縣財力同事權相匹配程度。建立促進高質量發展轉移支付激勵約束機制。“清理規范的重點聚焦在專項轉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這和改革目標中提到的要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是相對應的。”他說。
(中國證券報)
責編: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