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消息 ●長江商報記者 劉倩雯
為建立健全促進現代產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功能體系,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明確了三方面9項重點任務,深入開展“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以下簡稱“整、建、促”),力爭用三年左右的時間,著力解決當前政府采購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使政府采購市場秩序更加規范,政府采購制度建設邁出實質性步伐。
重點任務包括整頓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持續開展采購人設置差別歧視條款等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
明確三方面9項重點任務
《行動方案》從國家層面提出未來三年政府采購重點改革任務的路線圖,在全面梳理近年來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工作的基礎上,明確了三方面9項重點任務。
《行動方案》提出,由財政部牽頭組織,探索建立部門協同、央地聯動、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針對當前政府采購領域反映突出的采購人設置差別歧視條款、采購代理機構亂收費、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供應商圍標串標等四類違法違規行為持續開展專項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懾。
同時,進一步暢通權利救濟渠道,各級財政部門要主動公開受理投訴的電話、地址及投訴書范本,做到“有訴必應”。對投訴中涉及采購人與采購代理機構共同違法的問題,實行“一案雙查”。開展第二批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示范點建設,在業務規范、風險防控、處理口徑、隊伍建設等方面提供范例,推進省級以下爭議處理向省級集中。
創新監管手段,提升工作效能,《行動方案》要求,升級改造中央政府采購電子平臺。完善信息發布和查詢功能,提高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的完整性、準確性,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逐步實現全國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一地注冊、全國通用”,破除地方保護和隱性壁壘。運用大數據分析、行為預警等手段,動態監控供應商投標、項目評審等政府采購關鍵環節,推進智慧監管,提升監管實效。
健全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用記錄歸集和發布機制,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要及時向中國政府采購網完整準確上傳失信信息,中國政府采購網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網站等實時共享,為采購人開展相關資格審查提供便利。研究建立相關失信行為糾正后信用修復機制的可行性。完善采購代理機構評價指標體系,引導采購人擇優選擇采購代理機構。研究完善針對供應商履行合同時重大違約的限制性措施,督促其誠信履約。
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政采貸”工作機制
未來三年,政府采購領域將支持科技創新。《行動方案》提出,構建符合國際規則的政府采購支持創新政策體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綜合運用強制采購、優先采購、訂購首購、發布需求標準等措施,推進創新產品應用和迭代升級,營造促進產業創新的良好生態。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合作創新采購制度,以采購人應用需求為導向,以公平競爭以及采購人與供應商風險共擔為基礎,實施訂購首購,建立創新產品研發與應用推廣一體化的管理機制,發揮政府采購對創新的帶動作用,助力高質量發展。
在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方面,《行動方案》要求,在政府采購工程項目中落實扶持政策。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要全面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對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續至2026年底。
同時,建立與金融機構共享中央本級政府采購信息的渠道,向商業銀行及時提供中央部門政府采購合同等相關信息。此外,各地區要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政采貸”工作機制,推動實現與金融機構相關系統對接,為金融機構、中小企業開展政府采購融資提供便利。
《行動方案》提出,制定出臺面向綠色產品的政府采購支持政策,對獲得綠色產品認證或符合政府綠色采購需求標準的產品實施優先采購或者強制采購,促進綠色低碳發展。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由48個城市(市轄區)擴大到100個城市(市轄區),要求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保障性住房以及舊城改造項目等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強制采購符合標準的綠色建材,并適時研究進一步擴大政策實施范圍。
責編: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