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消息 ●長江商報記者 徐佳
繼大連銀行之后,民生證券也因“紅博會展信托受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違約向華林證券(002945.SZ)提起仲裁。
7月3日晚間,華林證券公告,公司收到仲裁通知,因“紅博會展信托受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違約,公司作為該專項計劃的管理人,民生證券對華林證券提起仲裁,請求裁決華林證券向其償還本金及各項費用共計2.16億元。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在民生證券之前,大連銀行也因相同事件于2022年5月向華林證券提起仲裁。根據仲裁結果,華林證券需償還申請人大連銀行的本金損失2.28億元。綜上,作為被申請人,華林證券當前涉及兩起仲裁的本息合計已達4.44億元。
而正是因為業績預告中未考慮紅博會展仲裁案存在的風險跡象、未準確計提業務及管理費,導致業績預告不準確,今年5月,華林證券及多名高管被西藏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由于根據應償還大連銀行的本金損失確認預計負債2.28億元等多方面因素影響,2023年,華林證券實現營業收入10.15億元,同比減少27.38%;凈利潤3168.61萬元,同比減少93.18%。
此次華林證券還披露,公司作為管理人,根據法院判決已依法取得案涉專項計劃項下底層資產的優先受償權,相關底層資產將于今年7月13日進行公開拍賣,起拍價為13.53億元。公司正全力推進相關處置程序,確保公司及投資人權益得到及時保障。
被民生證券申請仲裁
紅博會展仲裁案再生波瀾。
7月3日晚間,華林證券發布公告,公司收到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發出的仲裁通知。
華林證券為“紅博會展信托受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管理人,民生證券持有“17紅博06”資產支持證券金額7500萬元,持有“17紅博07”資產支持證券金額1億元(合計持有該專項計劃19.02%份額)。由于該專項計劃服務機構哈爾濱紅博會展購物廣場有限公司未能及時、足額將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歸集到專項計劃監管賬戶;特定原始權益人哈爾濱工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信托貸款還款義務和差額支付義務;擔保人哈爾濱工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保證責任,導致案涉專項計劃于2018年10月8日未能按期完成收益分配,觸發專項計劃違約條款。因對該專項計劃違約責任存在爭議,民生證券對華林證券提起仲裁。
公告顯示,民生證券認為華林證券存在未勤勉盡責地履行管理人職責的情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償還認購“17紅博06”和“17紅博07”資產支持證券的本金共計1.75億元,以及相關利息損失、律師費、財產保全費等,共暫計2.16億元,并請求裁決華林證券承擔本案仲裁費、保全費及保全保險費等費用。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同樣因“紅博會展信托受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違約,此前另一認購方大連銀行也對華林證券提起仲裁。
據華林證券披露,2017年9月,大連銀行認購了“17紅博04”“17紅博05”和“17紅博06”資產支持證券。因對上述專項計劃違約責任存在爭議,大連銀行于2022年5月對華林證券提起仲裁。
今年2月末,華林證券披露公司收到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出具的《裁決書》。根據仲裁結果,華林證券需償還申請人大連銀行的本金損失2.28億元,并承擔大連銀行律師費、仲裁費等。
綜上,作為被申請人,華林證券涉及兩起仲裁的本息合計已達4.44億元。
案涉底層資產即將拍賣
專項計劃違約,作為管理人的華林證券也在積極應對。
此次華林證券還披露,公司作為管理人,根據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已依法取得案涉專項計劃項下底層資產的優先受償權,相關底層資產為位于哈爾濱市南崗區長江路與紅旗大街交角處商業及辦公區部分的建筑面積11.96萬平方米商業房產和8.27萬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
公告顯示,上述底層資產將于2024年7月13日10時至2024年7月14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在“京東資產交易平臺”進行公開拍賣,起拍價13.53億元。
“公司正全力推進相關處置程序,確保公司及投資人權益得到及時保障。”華林證券同時表示,由于本次仲裁處于案件受理初期,尚未開庭審理,且案涉專項計劃底層資產已在拍賣過程中,公司是否實際產生損失以及損失金額取決于相關底層資產的處置情況及最終的仲裁裁決結果。
值得關注的是,此前與大連銀行之間的仲裁事項,已經對華林證券的業績產生負面影響。年報顯示,2023年,華林證券實現營業收入10.15億元,同比減少27.38%;凈利潤3168.61萬元,同比減少93.18%;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2.03億元,同比減少52.87%。
華林證券稱,公司根據應償還大連銀行的本金損失確認預計負債2.28億元,同步考慮相應稅金的影響,并結合經營情況調整2023年度的部分預提業務及管理費,對2023年度預計凈利潤進行了調減。
不過,正是因業績預告中未考慮紅博會展仲裁案存在的風險跡象、未準確計提業務及管理費,導致2023年年報業績預告歸母凈利潤1.72億至2.18億元與2023年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中歸母凈利潤0.25億至0.37億元存在較大差異,違反了相關規定,且未及時披露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書》,今年5月,西藏證監局對華林證券出具《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對華林證券、公司董事長林立、總經理朱松、董事會秘書謝穎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責編: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