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奔騰新聞記者 李璟
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未來兩個時期的階段性目標敲定。
6月4日,國務院國資委發布《關于新時代中央企業高標準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推動央企在新時代以更高標準履行社會責任,全面貫徹落實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意見》明確,到2025年,央企社會責任工作體系更加規范成熟,社會責任理念與企業經營管理進一步深化融合,涌現一批優秀履責典范,形成若干典型履責模式。央企高質量發展的根基更加堅實,科技創新、產業引領、安全支撐作用發揮更加突出,在國家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功能價值更加凸顯。
到2030年,央企的功能價值進一步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更加有力有效,服務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更加全面充分,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程中實現更好發展、發揮更大作用。
《意見》在培育國際競爭合作新優勢部分提出,推動控股上市公司加強高水平ESG信息披露,不斷提高ESG治理能力和績效水平,增強在資本市場的價值認同。
長江商報奔騰新聞記者注意到,《意見》從“四個維度”界定了央企高標準履行社會責任的基本內涵。其中,“夯實企業高質量發展根基”是高標準履行社會責任的基礎前提;“增強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與“提升服務人民美好生活水平”是發揮功能價值的必然要求;“培育國際競爭合作新優勢”是助力全球可持續發展、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途徑。四個維度從企業自身發展到社會發展和人民需要,再到全球可持續發展,層層遞進、互相促進,共同構成中央企業高標準履行社會責任的基本內涵。
此外,《意見》還提出,國務院國資委將運用對標管理、典型引領、專項考核、綜合評價等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功能價值評價體系。并將從組織領導、制度機制、深化實踐、溝通傳播、監督考核等5個方面對相關工作實施提出保障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地,扎實開展。
值得一提的是,在國資委前一日召開的擴大會議上,圍繞國資央企在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中助力區域協調發展、修改完善中央企業金融業務監管制度、在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中發揮更大作用提出新的要求。
國務院國資委強調,國資央企要堅守發展實體經濟的責任擔當,堅持問題導向,加大監管力度,堅持回歸本源、聚焦主業,著力嚴控增量,切實優化存量,立足發展與企業產業特點相符合、主業需求相配套的金融業務,提高為主業提供服務的金融業務占比,提升服務主業實業的能力和水平。
責編: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