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消息 今年以來,A股已有16家公司鎖定退市,退市規則的效力不斷顯現,多元化退市渠道逐漸暢通,常態化退市格局已基本形成。
曾幾何時,退市是困擾A股市場的一大難題,表面上看是制度缺陷,實質上是各方利益的博弈,尤其牽涉“上市資格”,有的企業千方百計保殼護殼,甚至不惜鋌而走險造假。由于利益調整幅度太大,退市成為了資本市場改革的深水區。過去幾年,監管部門平穩推進退市改革,嚴格執行退市制度,多元化退市威力顯現。交易類強制退市猶如一把利劍,堅決揮向業績不佳的劣質公司;財務類強制退市好似一個漏斗,精準淘汰已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的空殼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則像一記重拳,砸向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公司。市場新陳代謝在加快,退市名單不斷拉長,只進難出的局面持續扭轉。
改革沒有休止符。要持續鞏固退市成果,必須根據市場形勢變化調整策略,讓該留下的公司留下、該退出的公司退出,引導市場資源向經營狀況更好、成長性更強的企業集聚,更好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一方面,應進一步嚴格強制退市標準,大力削減“殼”資源價值,提高虧損公司的營業收入退市指標,加大績差公司退市力度,將企業內控混亂的情形列入退市指標,暢通“出口關”,擴大“排污去濁”管道。另一方面,需進一步暢通多元退市渠道,完善吸收合并等政策規定,鼓勵引導頭部公司立足主業加大產業鏈整合力度,支持市場化方式的主動退市。社會上一直存在一種誤解,認為只有劣質企業才退市,其實在成熟市場,經營好的企業也可以通過私有化主動退市。退市與否并非衡量企業好壞的標準,好的企業也可以另辟蹊徑,通過退市獲得更優質的發展空間。另外,還有必要建立一個與常態化退市格局相匹配的投資者保護機制,進一步完善民事賠償、集體訴訟機制,并簡化相應程序,通過信息披露、專業調解等手段為中小投資者撐起保護傘。
退市制度的本意是“應退盡退”,不該在退市數量上過分糾結,不能追求退市數量,更不應該預設退市數量。只有企業“退得下”且“退得穩”,“炒小”“炒差”投資陋習得到改變,劣質股票的生存空間得以壓縮,資本市場的生態就會得到優化,上市公司的質量就能明顯提升,資本市場的投資價值將會進一步凸顯。
(證券時報)
責編: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