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消息 ●長江商報記者 蔡嘉
銀保監會再次開出系列巨額罰單。
近日,銀保監會嚴肅查處一批違法違規案件,對中國銀行、民生銀行、渤海銀行、建設銀行、渣打中國等五家金融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合計罰沒3.88億元。
據銀保監會公布,中國銀行、民生銀行、渤海銀行被查出存在貸款資金被挪用、統計數據不真實、重大關聯交易審議程序不規范等違法違規行為,建設銀行、渣打中國被查出存在服務收費質價不符、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理財業務投資運作不合規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
值得關注的是,建設銀行此次因38項違法違規行為,被銀保監會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合計1.99億元,超本次五家金融機構罰沒總金額的一半,涉及違法違規事實主要包括違規發放房地產貸款、貸款審查嚴重不盡職、違規辦理虛假按揭貸款等。這也是建設銀行自2020年因理財業務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3920萬元之后,再次領到巨額罰單。
長江商報記者粗略統計,近三年來,銀保監會七次重點開出系列罰單,對相關金融機構合計處罰約16.4億元。在上述罰單中,國有大行合計被罰超3.87億元,股份制銀行合計被罰超8.6億元。
5家金融機構被罰沒3.88億
近年來,監管部門加大對金融機構合規問題的監管。近期,銀保監會再次開出巨額罰單。
2月17日,銀保監會對外公布,近日,銀保監會嚴肅查處一批違法違規案件,對中國銀行、民生銀行、渤海銀行、建設銀行、渣打中國等五家金融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合計罰沒3.88億元。
長江商報記者梳理發現,這是銀保監會時隔近一年后再次開出系列巨額罰單。2022年3月,銀保監會依法查處21家銀行機構監管數據質量違法違規行為,處罰金額合計8760萬元。
更早之前,2020年和2021年,銀保監會每年都會查處一批違法違規案件,對涉事金融機構從重處罰。具體而言,2020年8月,為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加強合規建設,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工作,銀保監會依法查處一批違法違規案件,對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其中,農業銀行和建設銀行分別被罰沒5315.6萬元、3920萬元,并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罰。
上述罰單公布僅數日后,銀保監會再次發布對多家銀行處罰決定。2020年9月,銀保監會對民生銀行、浙商銀行、廣發銀行、華夏銀行、中國華融等多家金融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合計3.2億元。其中,民生銀行、浙商銀行分別被罰過億。
2021年初,銀保監會分別對國家開發銀行、國銀租賃、工商銀行、郵儲銀行、中國長城、長城新盛信托、長城華西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合計1.995億元。其中,國家開發銀行、工商銀行、郵儲銀行、中國長城分別被罰4880萬、5470萬、4550萬、4690萬。
同年5月和7月,銀保監會兩次開出的系列罰單中,華夏銀行、渤海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東亞中國合計被罰3.66億元,民生銀行、浦發銀行、交通銀行、國家進出口行等合計被罰1.84億元。
長江商報記者粗略統計,近三年來,銀保監會七次重點開出系列罰單,對相關金融機構合計處罰約16.4億元。在上述罰單中,國有大行合計被罰超3.87億元,股份制銀行合計被罰超8.6億元。
貸款及理財業務為違法違規重災區
梳理罰單情況可知,銀保監會此次對五家金融機構的處罰主要源于兩大專項檢查。
據銀保監會披露,銀保監會對中國銀行、民生銀行、渤海銀行開展的支持民營企業及小微企業重大政策落實專項現場檢查中發現,上述機構存在貸款資金被挪用、統計數據不真實、重大關聯交易審議程序不規范等違法違規行為。
因此,銀保監會對中國銀行總行罰款1600萬元,對分支機構罰款1680萬元,并對2名責任人員分別予以警告;對民生銀行總行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6672.462萬元,對分支機構罰款2300萬元,并對2名責任人員分別予以警告;對渤海銀行總行罰款430萬元,對分支機構罰款1230萬元,并對1名責任人員予以警告。
而建設銀行和渣打中國的違法違規行為,主要是在銀保監會開展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有效性現場檢查中發現。銀保監會指出,上述機構存在服務收費質價不符、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理財業務投資運作不合規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銀保監會對建設銀行總行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7341.56萬元,對分支機構罰款1.26億元,并對9名責任人員分別予以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對渣打中國總行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3625.94萬元,對分支機構罰款1340萬元。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銀保監會此次開出的系列罰單中,建設銀行被罰金額最高,合計被罰1.99億元,超此次公布罰單罰沒總金額的一半。其主要的違法違規領域集中在貸款投放、理財等方面,具體包括違規發放房地產貸款、貸款審查嚴重不盡職、違規辦理虛假按揭貸款、違規發放規定資產貸款、將大中型企業納入小微企業統計等,理財業務違規事實則包括風險隔離不符合監管規定、理財業務投資運作不合規等。
對此,建設銀行方面作出回應稱,所涉及的問題均發生在2019年以前,已按照監管要求全部整改完畢,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建設銀行也曾因同業和理財(資管)業務現場檢查發現的理財資金違規投資房地產、未做到理財業務與自營業務風險隔離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而被罰3920萬元。
責編: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