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消息 ●長江商報記者 李啟光
僅開200公里就發動機出故障大修,車輛來源不明售價82萬僅開70萬發票,2022年9月30日,長江商報獨家報道了深圳車主劉剛(化名)和劉宇潤(化名)在天津購買進口奔馳GLE450的離奇遭遇。
10月27日至11月3日,劉剛克服此起彼伏的新冠疫情,前往天津開啟了8天的“維權之旅”,然而這一趟并不順利。
劉剛向長江商報記者介紹,出售這輛進口奔馳GLE450的經銷商天津鴻罡的王常月,僅同意修理故障車,“而且還讓我簽署一份‘免責承諾’,條件我并不能接受”。
10月31日開始,劉剛向天津當地的相關部門包括市長熱線12345、天津港保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天津市消費者協會等進行了投訴。
11月1日,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京門大道派出所對“劉剛被合同詐騙”一案進行了受理。
新車剛開兩天發動機出故障大修
2022年8月9日,劉宇潤(化名)父親劉剛(化名)在天津港通過天津鴻罡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簡稱“天津鴻罡”)的王常月,為兒子購買了一輛進口奔馳GLE450型越野車(車輛型號為22款奔馳GLE450),花費約84.25萬元,其中裸車價為82萬元。
8月19日,劉宇潤駕駛剛買的進口奔馳GLE450上路,沒開多久便出現了故障燈報警,奔馳4S店經過檢查后告知,這輛車的發動機有故障需要更換。
沒想到,第二天,劉宇潤駕車20多分鐘后,車身出現了怠速抖動,而且出現故障燈報警。車商讓劉宇潤就近找一家奔馳4S店去檢查。
車出故障時,劉宇潤曾向王常月詢問該如何處理,對方表示新車問題不大,可將車開到就近維修店檢查。
隨后,劉宇潤將車開往惠陽仁孚奔馳4S店,檢測出三缸斷火等問題,給出的維修方案是更換發動機,費用為30多萬元。
隨后一周,車商和保險公司并未派人到4S店實地查看。同時,保險公司表示,由于車出現故障后,劉宇潤行駛了一段距離,存在導致損失擴大,拒絕理賠。
由此,劉宇潤向天津鴻罡提出退款或換車的訴求,但對方只同意修理,這讓他并不滿意。
8月30日,天津鴻罡派人將車拖回天津,而且未同意更換發動機的維修方案。
9月17日,在深圳工作的奔馳車主劉宇潤(化名)特意從深圳飛到武漢,向長江商報記者投訴奔馳質量問題。
據劉宇潤介紹,這輛奔馳GLE出故障時,里程數才200來公里,而且交貨時里程就顯示有180多公里。
“這輛進口奔馳GLE才開兩天,發動機就要大修,這讓我接受不了。”9月23日,面對長江商報記者的采訪,劉宇潤臉上寫滿了無奈和沮喪。他表示,盡管完成了維修,但新車大修后肯定出現貶值,而且也不能保證之后不會出現故障,“我的訴求是希望能退款或者換車,但王常月并未同意”。
采訪中,長江商報記者發現,這輛據稱從天津港購買的進口奔馳GLE450,出售方與開具發票企業并不一致,來源成疑,而且發票金額與實際付款不符,售價82萬元,發票上卻只寫了70.08萬元,這12萬元的差價或許存在偷稅漏稅的行為。
經銷商和解協議被指“霸王條款”
“在長江商報刊登了我的維權報道后,受到了廣泛關注,但對于換車或退款的合理要求,王常月一直未答應。”在電話中,劉剛對長江商報記者如此說道。
由于疫情等原因耽擱,10月27日,劉剛來到天津,再次和來自經銷商天津鴻罡的王常月商議賠償事宜。
王常月拿出了一份“關于車輛故障問題三方和解協議”,但這份和解協議并不“和氣”。
和解協議顯示,甲方(劉剛)車輛于2022年8月20日發生故障,向人保公司申請理賠被拒賠,拒賠理由為:“在車輛已經發生故障的情況下,繼續行駛,導致故障或損失擴大,不承擔保修/三包責任。”
和解協議中稱,乙方(天津鴻罡)出于友好合作、客戶第一的經營理念,自費在丙方(天津市邦宇汽車修理廠,簡稱“天津邦宇”)為該事故車輛進行了維修,共支出修理費31000元,托運費9600元,并經友好協商再行補償甲方4000元,以解決此問題。
和解協議顯示,天津邦宇承諾,在此次維修后,再行駛一萬公里以內,若維修項目(車輛高溫),對該車輛負責免費維修與更換配件。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和解協議有一條表述為,若該車輛再有事故發生,甲方認可,與乙方無關,自己應積極與保險公司協商解決后續事宜。
對此,劉剛認為,一旦他簽下了和解協議,對故障車今后出現的問題,處于經銷商一方的王常月將不負有任何責任,“為了這輛車,我前前后后花費的差旅費就有2萬元”。
更有意思的是,和解協議內包括一條:甲方承諾,補償款項到賬2日內,主動撤回在抖音、頭條等媒體對乙方的宣傳報道,如若違反,甲方向乙方賠償商業信譽損失費4萬元。
按照這一條款說法,王常月要求劉剛撤回包括長江商報報道在內的,所有關于其內容的信息。對此,無論是劉宇潤還是劉剛,都表示無法做到。
劉剛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維權前后,王常月沒有一次主動和他聯系,一直采用“拖字訣”來消耗其耐心。“我就是不服這口氣,要將權益維護到底”。在采訪中,劉剛反復向長江商報記者強調。
10月31日開始,劉剛分別向天津當地的相關部門包括市長熱線12345、天津港保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天津市消費者協會等進行了投訴。
11月1日,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京門大道派出所對“劉剛被合同詐騙”一案進行了受理。
相關單位反饋稱,希望劉剛提供更多的汽車信息,以便對案件進行進一步的處理。
11月2日,劉剛在繳納了3.28萬元維修費后,從天津邦宇拿回了自己的進口奔馳GLE450,第二天駕車趕回武漢。
11月4日,在接受長江商報記者采訪時,劉剛表示,這趟8天的維權之旅十分波折,希望相關部門能給予一個公平、公正的處理辦法。
劉剛坦言,本希望從熟人手里拿車可以讓人安心,但中間經過幾次轉手,又遇到“熟人騙熟人”,自己的權益難以維護,“希望大家以后買車,還是在正規授權的4S店最為穩妥。”
深圳車主劉剛(化名)在天津花82萬購買的進口奔馳,才開200公里就大修。受訪者供圖
責編:ZB